一首诞生了十年的歌曲《年轮》近日因原唱争议再次引发广泛关注。网红旺仔小乔声称,《年轮》的原唱只有张碧晨。随后,汪苏泷方宣布收回所有商演授权。张碧晨工作室也发表声明,表示张碧晨是唯一的原唱,并依法享有永久演唱的权利,但出于尊重与自我选择,今后将不再演唱这首歌。
这场争议的核心在于“原唱”的定义。2015年6月15日,张碧晨版《年轮》作为电视剧《花千骨》插曲率先发布。同年6月30日,汪苏泷版才面世。因此,许多张碧晨的支持者认为从时间上看,张碧晨才是真正的原唱。然而,在法律上,“原唱”这个概念并不明确。表演者的权利来源于作品著作权人的许可,而原始权利人是词曲作者汪苏泷。无论“原唱”是谁,著作权人都拥有很强的地位,可以通过法律手段切断授权,禁止其他演唱者使用该歌曲。
实际上,这件事本质上是创作和表演之间的争执。在这首歌的传播、商业变现以及名誉归属过程中,双方产生了积怨和分歧。一首成功的歌曲首先归功于创作者的努力,因为汪苏泷写下了这首歌曲,才有了后续的故事。但表演者同样不可或缺。据报道,张碧晨演唱的《年轮》版本是从众多歌曲中盲选到的。在随后的传播中,张碧晨版本也更有存在感,其在一家音乐平台上的收藏量为1400万+,远超汪苏泷版本的近500万。可以说,如果没有张碧晨的演绎,这首歌可能不会达到如此热度。
这一切到底归功于“写得好”还是“唱得好”,难以精确量化。原本可以“合则双美”的佳话,随着争斗日趋激烈,最终分崩离析。这事件对行业有某种教育意义,娱乐产业是一个上下游合作、细致分工、关联众多利益群体的庞大体系。任何一个环节出现问题,都可能导致整个作品崩溃。在《年轮》之争中,各环节之间的关系似乎一开始就存在模糊之处。例如,张碧晨工作室的声明提到从未被告知该歌曲在同时期有其他艺人再版,合同签署中也没有关于多版演唱者的任何描述。如果属实,说明当时各方可能没有预料到今天的争端,在一些关键问题上处理得不够清晰。
希望这不只是艺人间的意气之争,而是能真正帮助行业明确规则。作品各环节的利益分配和对作品归属的解释定义需要进一步明晰,并写进合同条款。尽早“把丑话说在前头”,以免日后“撕下所有的体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