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近日宣判了一起政府消费券补贴诈骗案。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相应罚金。
2024年,上海市相关政府部门向公众发放“乐品上海”餐饮消费券,采用“在线报名、公平摇号”的方式确定中签消费者。相关部门明确要求,在消费券发放及核销过程中,消费者与商户应自觉遵守活动规则,不得实施刷单套现、软件作弊、虚假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
经查,被告人夏某某是上海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兼实际经营人。他大量购买“乐品上海”消费券,并虚构交易进行核销。在2024年11月9日至11月28日期间,夏某某通过虚构店内消费订单,核销了400余张满1000元减300元的餐饮消费券,共计骗取补贴款13万余元。
松江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夏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政府餐饮补贴,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鉴于夏某某自愿认罪认罚,并具有坦白和全额退赃等从轻处罚情节,法院最终对其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相应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