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某酒店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被香洲区市场监管局立案调查。事件起因是一名消费者在2025年3月10日以均价399元/间/晚的价格预订了豪华大床房3间、高级双床房7间,共计支付6980元。然而,3月13日酒店却以“五一”假期客房涨价为由,要求将价格上调至558元/间/晚,消费者因此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
经调查,该酒店的行为违背了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原则,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违反了《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的相关规定。香洲区市场监管局已责令酒店退还消费者6980元,并将对涉事酒店进行行政处罚。
随着“五一”节假日的临近,香洲区市场监管局发布了《关于规范“五一”节假日期间市场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书》,要求经营者自查自纠,规范价格行为。对于不整改者,将依法从严处罚并公开曝光。
香洲区市场监管局还提醒经营者遵守价格法律法规,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的原则,做到合理定价、诚信经营。同时强调要认真落实明码标价制度,确保标价内容真实明确,不得有虚构原价等价格欺诈行为。
旅游景区、景点需在售票处醒目位置设立收费标价公示牌,政府定价的景区门票应严格执行价格政策和优惠措施,不得擅自增设收费项目或变相涨价。宾馆、酒店和家庭旅馆应合理制定价格,不得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或哄抬价格,并在显著位置公布当日不同类型客房的价格。餐饮经营者提供商品或服务时应按规定明码标价,鲜活海鲜类菜肴当天价格应在标价牌上明确标示。停车场经营者也应按规定设置标价牌,标明详细信息,不得收取未标明的费用。客运单位则需自觉规范价格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不得擅自提高票价。
消费者若发现上述价格违法行为,可保存票据凭证等证据资料,并通过热线电话12315、12345或使用“珠海12345热线”微信小程序进行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