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程序员盗四川各地学生信息挂外网售卖”一事引发广泛关注。2024年上半年,李女士频繁接到与她正在上初三的孩子有关的推销电话,对方对她孩子的基本情况了如指掌。经过调查发现,犯罪嫌疑人彭某利用维护学生信息平台的职务之便,非法窃取多地学生信息70余万条,并以40余万元价格贩卖给“个人信息中间商”费某某、和某某等人。费某某等人对这些信息进行整理、分类、测试后,通过多种方式将其贩卖给其他23名“个人信息中间商”。随后,这些中间商又将学生信息非法出售给陕西、云南、广东等17个省市的培训机构和招生机构,涉案金额高达400余万元。
根据刑法规定,向他人出售或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或者通过窃取等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将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2024年,黑龙江省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对一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案件进行了公开宣判。被告人梁某曾在一家技术公司任职,负责某后勤统计平台的运营和管理工作。他从后台提取了包含学生姓名、身份证号码及联系方式等内容的学生个人信息,筛选后将这些信息出售给崔某等人,共获利8.3万余元。崔某从梁某处购买学生个人信息后,再倒手出售给姜某等人,获利近3.8万元。姜某也从崔某等人处购买学生个人信息后再次倒手出售,获利1.6万余元。最终,因他人举报案发,三名被告人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