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水原地方法院于23日对“华城电池厂火灾”一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处涉事企业代表朴淳瓘有期徒刑15年。法院以违反《重大灾害处罚法》和《产业安全保健法》等罪名对其进行了判决。这是自2022年韩国实施《重大灾害处罚法》以来相关案件中判处的最高刑期。
法院认定,朴淳瓘未履行保持紧急出口和疏散通道畅通的义务,未能确保员工的安全与健康,其行为与员工死亡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此次火灾事故导致23人死亡,情节极其严重,因此需要严厉惩罚。同一天,法院还以违反《产业安全保健法》和业务过失致人死伤等罪名,判处朴淳瓘之子、涉事企业总括本部长朴重彦有期徒刑15年,并罚款100万韩元。
该火灾发生于2024年6月24日,位于韩国京畿道华城市的一座电池制造工厂。火灾造成23人遇难,其中包括17名中国公民。调查结果显示,该电池厂一直采用调包等方式通过质量检查,生产过程粗制滥造,最终导致不良电池产品起火并造成重大人员伤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