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网络与信息安全信息通报中心发布消息,公安网安部门在“护网—2025”专项工作中发现,一家主要提供人工智能模型训练基础数据的科技公司,在处理人脸等生物识别类敏感个人信息前,未按照《个人信息保护法》的相关规定进行个人信息保护影响评估。对此,当地公安机关依据《个人信息保护法》对该公司进行了行政处罚,并要求其整改。
合法合规的人工智能训练数据是高质量大模型研发的基础。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的数据处理者应加强训练数据及其处理活动的安全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和处置网络及数据安全风险。相关企业需从中吸取教训,遵守《网络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数据安全法》,履行好网络安全、数据安全和信息安全的责任,在收集个人信息时要征得采集对象同意,并在交付数据前完成个人信息保护影响评估及数据出境安全评估,以确保高水平的数据安全保障人工智能产业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