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近日审理了一起恶意远程操控车辆的案件。今年年初,林某驾驶的一辆二手奔驰车在高速路和城市主干道上多次突然熄火,幕后操纵者是前车主赖某。赖某通过远程技术试图盗回已售出的车辆,并在林某驾车途中实施干扰。
2023年10月,赖某通过二手车租赁业务购买了一辆奔驰越野车。次年7月,因无力偿还债务,赖某将车辆转售给林某。2025年元旦清晨,赖某通过定位系统找到车辆并遥控启动,让代驾司机将车开到东莞市,再由他自己开回深圳盐田某停车场。一小时后,林某发现车辆被盗,根据定位找回车辆。然而,当林某开车返回时,赖某通过手机遥控车辆强制熄火,导致林某在繁忙道路上无法正常驾驶,险些引发事故。
案发后,赖某经民警电话传唤投案自首。经鉴定,涉案车辆价值14.58万元。法院认定赖某虽为累犯但有自首、认罪认罚等情节,最终以盗窃罪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六千元。
法官提醒,智能汽车的远程控制功能为用户提供了便利,但也需防范潜在风险。车主应重视账号安全,在车辆转手后及时解除对原用户的授权,并管理好车辆的数据收集和共享选项,谨慎选择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