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8日,北京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e’起护苗·守护成长”北京市未成年人网络司法保护新闻发布会。会上,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未审庭庭长李洛云发布了五件未成年人网络司法保护典型案例和五件典型事例。
此次发布的五件典型案例有以下特点:北京法院通过裁判强化对未成年人的网络保护机制。在张小某诉某游戏公司网络服务合同纠纷案中,法院明确要求未严格落实未成年人实名认证机制的游戏公司承担责任,督促其履行法定义务。刘小某诉某网络科技公司网络服务合同纠纷案中,法院因网络文化产品内容不健康、违背公序良俗,认定网络服务合同无效,引导网络服务提供者为未成年人营造文明健康的网络环境。
北京法院坚持特殊优先保护原则,平衡未成年人网络保护与言行规制。在周小某诉汪某网络侵权责任纠纷案中,法院释法说理,使被告认识到公开他人个人信息行为违法,并主动删除侵权内容,向原告出具书面道歉信并给予赔偿。同时,法院针对周小某的网络言行失范及其父母教育监管缺失问题,开展家庭教育指导。王小某诉李某网络侵权责任纠纷案中,法院认定李某发布包含未成年原告肖像的采访视频侵害了王小某的肖像权,判令李某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
北京法院还注重惩教结合,对网络犯罪未成年被告人进行司法教育。在徐小某诈骗案中,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徐小某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同时根据其性格特点和犯罪行为,针对性地开展法庭教育,使其认识到网络并非法外之地,提升法律意识及网络安全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