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轻松、调侃、热闹的氛围,并不意味着观众的反应可以百无禁忌,善意的玩笑和恶意的揩油,界限泾渭分明。
近日,沈阳市一商场内的剧场发生猥亵事件。一名女脱口秀演员在表演过程中,遭男性观众任某当众触摸大腿根部猥亵,现场观众拍摄视频并报警,警方到场后将其带走。任某因“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他人”,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被处以行政拘留十日。
这一行为非常恶劣。从视频中可以看到,脱口秀演员在台上,在众目睽睽之下被摸了大腿。这种对他人人格的贬损赤裸且大胆,涉事者被拘留十日是咎由自取。现场观众拍下视频后报警,体现了人们的法律意识进步。他们在违法行为发生时并没有袖手旁观,而是积极地为受害人主张权利,让违法者受到应有的惩处。
不过在相关消息的留言区,也有个别异样的声音。比如有人说“活该,平时各种摸腿段子,真摸你又不高兴”,这种逻辑似乎认为,是演员一些段子里的笑话“鼓励”了观众伸出“咸猪手”,并且受害者不应该抱怨。这种认知实在荒唐,也是误解了艺术。艺术必然带有超现实的成分,有某种表演的成分。如果说段子里的笑话就是鼓励观众违法,按照这种逻辑,那如法治题材的影视剧该如何存在?显然站不住脚,段子不是性骚扰的借口,成年观众最起码得有对表演和现实的分辨能力。
反观现场报警的观众,在违法行为发生的时刻,迅速捕捉到了异样,对表演还是违法,态度鲜明,分得清清楚楚。这才是成熟乃至合格的观众,也是演员能够安心表演的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