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3月12日),湖南省委发布了《中共湖南省委 湖南省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 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实施意见》。该文件共分六个部分、30条,旨在深入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大力推进实施“五千工程”,确保粮食安全和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致贫,提升乡村产业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水平,推动农业增效益、农村增活力、农民增收入,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湖南篇章提供基础支撑。
在粮食安全方面,全省将着力稳定粮食播种面积在7140万亩以上,产量达到616亿斤左右。通过一系列措施确保耕地质量和数量,包括优化耕地布局、新建和改造高标准农田、畅通灌溉渠道等。同时,推广镉低积累水稻品种和技术,提高农作物机械化率,加强农业防灾减灾能力建设。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守牢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致贫底线。严格落实防止返贫致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建设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产业园区,实施帮扶产业重点项目,解决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突出问题。增强脱贫群众内生发展动力,促进就业帮扶车间稳定经营和发展,完善常态化防止返贫致贫机制。
发展县域富民产业,持续优化种养结构。科学制定茶叶、中药材、南竹、畜禽、食用菌等优势特色产业发展规划,支持供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生产基地建设,实施绿色农产品及食品加工业倍增计划。推动湘菜产业与本地食材融合发展,完善农业“走出去”支持政策体系,开辟更多农产品出口绿色通道。
建设“和美湘村”,统筹县域城乡规划布局,促进城乡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一体化。加强村庄规划全生命周期管理,推动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提高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加强农村生态环境治理,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
健全乡村治理体系,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持续为基层减负赋能,培育文明乡风,推进农村移风易俗,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开展专项治理行动,打击农村赌博,整治假冒伪劣产品问题。
增强要素保障效能,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有序推进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整省试点。创新乡村振兴投融资机制,丰富财政涉农资金政策工具,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农户信用贷款投放力度。完善乡村人才培育和发展机制,支持基层灵活引才用才。健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机制,取消就业地参加社保户籍限制,落实持居住证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