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1岁的冯奶奶独居在陕西神木市马镇镇。2024年9月25日,老人感到头晕,亲属为她拨打了120急救电话。救护车转运过程中,老人从救护车上“颠”下,导致脑出血,原本还能干农活的老人现在只能半瘫在床上。
当天17时36分,家属拨打了120,18时20分左右,第一辆救护车到达冯奶奶家。随车来的只有一个司机,并没有医护人员。尽管如此,家人还是同意将老人送往医院。大伯帮忙将老人抬上救护车。
在前往神木市医院的路上,救护车司机表示已经联系了另一辆配备医护人员的救护车,在神盘路处进行患者转移。18时55分左右,两辆救护车在神盘路高家塔处对接转移患者。然而,在转移过程中,由于担架车支架没有撑开,老人连同担架一起从车上“颠”下,头部先落地,表情非常痛苦。
事发后,大伯与第二辆救护车的随车人员发生争执,但对方态度恶劣,表示与自己无关。大约十分钟后,才重新将老人抬上车。在前往神木市医院的途中,老人开始意识模糊并吐出带血丝的呕吐物。19时34分左右,救护车到达医院,经诊断为右侧丘脑出血。
冯奶奶之前确实有高血压等疾病,但家属怀疑这次脑出血是摔伤造成的。事后,张先生向当地卫健委投诉,但双方未能达成一致。神木市卫健委工作人员称此事仍在调查中,两辆救护车都是正规车辆,由急救中心指派。对于救护车A没有医护人员的说法,工作人员解释说那名司机也是家庭医生。
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认为,救护车没有配备医疗救护人员涉嫌违法。根据《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办法》第19条,从事院前医疗急救的专业人员包括医师、护士和医疗救护员。如果仅安排一位家庭医生兼任司机仍不符合规定。换车过程中操作不当致使老人摔倒,表明急救工作人员不符合培训标准,医院方存在过错。家属可以提供相关证据,与医院协商赔偿,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并申请司法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