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通报了9起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典型案例。今年以来,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持续整治此类问题,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以下是近期查处的部分典型案例。
桑植县河口乡原党委副书记、乡长幸电波在实施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项目中玩忽职守,导致房屋出现严重质量问题,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此外,他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和涉嫌犯罪问题。2024年8月,幸电波被开除党籍和公职;12月,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三十万元。
双峰县人民法院原党组成员、副院长朱松玉在多起案件审判、执行中徇私枉法,收受财物折合共计39万余元。他还挪用案件执行款30万元用于个人投资。2024年7月,朱松玉被开除党籍和公职;11月,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十万元。
衡阳市雁峰区住建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欧诗军在处理房地产办证遗留问题时,故意拖延办证进度并向群众和企业收取费用。2024年8月,欧诗军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株洲市渌口区渌口镇原党委委员、人大主席郭朝阳利用职务便利,以拆除无设施农业用地手续厂房相威胁或帮助办证为由,向多家小微企业索要好处费。2024年6月,郭朝阳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沅江市人民医院原党委书记、院长钟勇因医院超标准收费加重群众就医负担负主要领导责任。2024年9月,钟勇被开除党籍,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桂东县林业局原副科级干部李雨后通过虚造申报资料骗取造林补贴资金。2024年8月,李雨后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