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6月,苏州的张某家别墅正在装修。一天,陌生人纪某在张某家中无人时擅自进入,并意外摔到了地下室。张某认为纪某的行为属于私闯民宅,但并未追究其责任。然而,不久后,纪某却起诉了张某,理由是张某在装修过程中未设置围挡和警示标志,导致他摔伤。
张某表示不认识纪某,也不明白对方为何会进入他的别墅。他认为自己在自家院内装修,不应对外人设置警示标志。张某购买的别墅位于吴江区滨湖新城绿地太湖东岸花园小区,面积约200多平方米,含一个地下室。2023年6月24日,物业通知张某有人从采光窗掉进了地下室。事发时,装修人员已撤场,铁门未上锁,采光窗未封,窗户约50厘米宽。
小区物业经理樊某回忆,纪某是小区租户的朋友,于6月23日到朋友家做客。监控显示,当天17:30左右,纪某进入张某家院子,18:09走出时走路踉跄,身上有血迹。纪某昏迷半小时后自行离开,警方初步调查确认他从采光窗掉入地下室受伤。医院检查报告显示,纪某右耳外伤,两侧颞叶挫裂伤伴血肿,椎体骨折,系踩空跌伤所致,住院三天后出院。
纪某多次找到物业要求提供张某联系方式并索赔,但张某拒绝提供电话,认为纪某的行为与自己无关。物业也表示不会向纪某提供业主信息,但会配合警方调查。物业认为自己对公共区域尽到了管理责任,而别墅内是私人空间,成年人应自行负责。
2024年11月,张某收到起诉书,纪某将物业和张某一同告上法庭。纪某认为张某的别墅施工现场未设围挡及警示标志,导致其摔伤。纪某家属多次要求调解,但物业和张某均不接受,决定由法院依法审理。张某表示如果纪某不撤诉,他将积极应诉。律师余超分析认为,纪某未经允许进入他人私人领地,过错在先,应对其行为负责,甚至可能需要赔偿张某一家的精神损害抚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