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浦江的张大姐为儿子和女儿各购买了一份保险,10年间总共支付了23万多元。她表示,保险营销员告诉她交满10年就可以取钱,但最近发现保险期长达73年,直到2084年才能取出。
张大姐回忆说,这位姓华的保险营销员是在一次聚会上认识的,对方声称这种保险比银行理财更划算,并且每两年会有分红,到孩子读大学时可以一次性取出本息。2011年7月,张女士给七八岁的女儿买了一份信泰人寿保险发行的“信泰恒富通两全保险(分红型)”。后来,在营销员的建议下,她又为儿子买了同样的保险,每年共支付2.35万元,连续支付10年,总金额达到23万多元。期间,他们每两年收到约8400元的分红,总计约7万元。
到了2021年7月,张大姐准备取出这笔钱,因为她儿子即将上大学,而且她的弟弟因肺癌晚期急需用钱。然而,保险公司告诉她这笔钱不能取出,只能给她一些现金加持。张大姐这才发现合同规定的保险期限是73年,要到2084年才能取出。这份合同在三年后才补发给她。
记者查看了保险单,确认保险期限确实为73年,即到2084年才能取款。根据保险责任约定,被保险人在合同期满时生存,将获得保险金额300%的满期保险金。张大姐曾与信泰人寿保险协商过,公司提出以人道主义给予15.6万元补偿,加上之前的分红共计22万元,但仍差七八万元。张大姐表示,由于经济困难,她希望保险公司能承担这部分差额。
张大姐联系了保险营销员,但接听电话的是其丈夫,他表示妻子已变成植物人五六年,无法提供更多信息。随后,张大姐拨打了信泰人寿保险客服电话,客服人员表示正在核实情况,并会在两个工作日内安排专员联系处理。截至发稿时,保险公司回复称,保单承保后已向张女士进行电话回访,她清楚相关条款、责任和义务。目前张女士无法提供销售误导的相关证明,合同已经生效十三年,全额退费的要求无法支持。双方调解未能达成一致,但公司愿意再次配合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