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山东省考公告发布
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现将2025年度山东省省级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考试录用公务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报考条件包括: -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 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11月至2006年11月期间出生),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3年11月以后出生); -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 身体和心理健康; - 具备相应工作能力; - 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 符合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招录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指在县(市、区、旗)、乡(镇、街道)党政机关,村(社区)党组织或村(居)委会,以及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工作的经历。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实习见习基地参加见习或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也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应届毕业生,如果符合职位要求的基层工作年限,也可以报考相应职位。基层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到2024年11月。
我省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毕业时取得高级工、技师(含预备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可以分别按照大专、本科学历报考符合条件且不限专业的招录职位。
现役军人、在读非应届高校毕业生、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考。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党籍或公职、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有严重违纪行为、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情形,均不得报考。报考者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公务员所在的同一招录机关或用人单位,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回避情形的机关(单位)或相应职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