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发现肿瘤仍切除器官医院担全责
在一次医疗手术中,尽管医生在手术过程中并未发现任何肿瘤存在,但他们仍然选择了切除患者的器官。这一行为引发了严重的争议和质疑。经过一系列的调查和审理,深圳的一家三级甲等医院被法院判定需要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这起事件的发生,让人们对医疗机构的专业性和道德性产生了深深的疑虑。未发现肿瘤仍切除器官医院担全责!
在无明显的恶性肿瘤组织学证据下,香港大学深圳医院对一名77岁女性患者实施了“全胰切除术”,术后两月余,患者离世。2019年8月,患者女儿郇杰向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提起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民事诉讼。2023年11月,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香港大学深圳医院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赔偿患者家属62万余元。
2月28日,郇杰对记者表示,认可法院判决结果,同时希望追究责任人的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郇杰称,她曾向深圳卫健委反映此事,对方因“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决定不再给予行政处罚。郇杰还曾以主刀医生涉嫌故意伤害罪向深圳市公安局天安派出所报案。2月28日下午,记者从警方获悉,该案目前没有立案,正在研究中,有进展会及时通知家属。
未发现恶性肿瘤,医院进行切除手术
判决书显示,2018年8月,77岁的张玉华因在香港大学深圳医院体检时发现胆囊结石入院治疗,后经检查,被诊断为“胰腺恶性肿瘤可能性大”,进行全胰切除和脾切除手术。术后两月余,张玉华因肝功能严重衰竭、肝肾综合征,经抢救无效后去世。资料显示,香港大学深圳医院为三级甲等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