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不再全面禁止路边摊其实挺好的,适当放开一些路边摊也不会对市容造成太大影响,还能适当的发展经济,提供就业,何乐而不为呢?毕竟上海也不是人人都是高楼大厦里的精英白领,更多的也只是为生计终日奔波的升斗小民,他们去不起富丽堂皇的高级餐厅,但是一定消费的起这些路边的小小烟火气。
9月22日,上海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四次会议修订通过了《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上海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阎锐介绍,对散发商业性宣传品的行为,以前是全面禁止,如今修改为在主要道路、景观区域、商业集中区域、交通集散点、轨道交通站点以及市绿化市容部门确定的其他公共场所进行禁止,即仅在重点区域禁止。对设摊经营、占道经营,以前也是全面禁止,新规则在规定不得擅自占用道路、桥梁等公共场所设摊兜售的同时,明确区和乡镇政府可以划定一定的公共区域用于从事设摊经营、销售自产农副产品等经营活动,较好地平衡了市容管理需要与民生需求。
网友:
“这就对了,要多创造就业机会”
“城市需要烟火气”
“设定经营区域,持证经营。科学管理,从严管理,给更多人提供就业环境。带动城市发展,需要创造就业岗位。早该如此,上海真的越来越没有烟火气了”
“食品安全还是得多上心。”
“挺好,路边摊不妨碍市容市貌,当白天来临,前一天的垃圾处理及时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