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0日上午10时30分许,我市1例无症状感染者解除医学隔离,走出市人民医院感染病区(市二院东院区)隔离病房,转入集中观察点进行健康监测。
该例无症状感染者为女性,于3月22日因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阳性转入定点医院。隔离管理期间,医务人员对她进行医学观察、心理疏导以及中药调理。在连续两次(间隔超过24小时)核酸检测结果呈阴性后,经专家组会诊、综合研判,认定符合新冠肺炎治疗方案(试行第九版)要求,并予以解除医学隔离。
截至当日上午,我市本轮疫情累计已治愈出院确诊病例2例,解除医学隔离无症状感染者12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