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4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开局起步‘十五五’”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医疗保障专场。《全民医疗保障“十五五”规划》提出,大力推动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新就业形态人员参加职工医保和生育保险。

国家医保局副局长黄华波介绍,今年以来,参保政策更加精准,绝大多数超大城市已放开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户籍限制。今年,上海市取消了在册在籍学生和幼儿参加居民医保的户籍限制,成为进一步放开放宽参保户籍限制的又一个超大型城市。此外,国家医保局还健全完善了“一人一档”数据库,深化跨部门数据共享比对,精准服务未参保人员,开展宣传动员。预计到2025年,灵活就业等其他人员参加职工医保的人数将达到6982.18万人,同比增长5.54%。目前,已有337个统筹地区开通了医保个人账户的跨省共济功能。
近期,国家医保局会同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税务总局、国家邮政局、全国总工会等六部门联合印发专项行动通知。该通知重点针对灵活就业人员工作和地域变动频繁的特点,推出了一系列举措。为方便转保,探索将连续参加居民医保缴费年限折算为当地职工医保,折算比例与当地筹资水平相适应。考虑到外出务工的灵活就业人员可能每年阶段性参加职工医保,允许职工医保缴费年限按月累计,以便零散的缴费时间都能计入职工医保的缴费年限,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和缴费年限即可享受退休医保待遇,不足的部分按统筹地区规定缴足年限。同时,确保灵活就业人员医保关系衔接顺畅,待遇能够顺利衔接。
为了方便缴费,黄华波表示,对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医保实行月缴,并探索按季度、半年、全年预缴的灵活缴费模式。在确保基金收支平衡的前提下,可参考当地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合理确定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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