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的袁先生向华商报大风新闻反映称,2023年他以5400元的价格在淘宝商家处购买了3台同型号的冻干机,但商家以“价标错了”为由拒绝发货。淘宝也未支持袁先生的发货诉求。2025年12月30日,杭州互联网法院一审审理后,驳回了袁先生的全部诉讼请求,袁先生表示将提起上诉。

袁先生是一名学生,2023年4月份为科研用途首次购买冷冻干燥机。因不了解市场价格,计划选择低价产品。4月21日晚8时许,袁先生向涉事商家咨询一款冻干机时,商家告知最低售价7000元,袁先生认为价格过高。随后袁先生查看店铺另一款设备,商家回复该设备售价18000元,并发送产品实拍图。4月22日凌晨1时许,袁先生发现店铺内一款产品标价为1800元/台,遂下单3台,共计支付5400元,订单约定4月23日发货。值得注意的是,该商品的封面与上述18000元设备实拍图一致。

4月22日下午2时许,商家联系袁先生,询问是否补差价7000块或直接退款。袁先生未回应。从4月23日至5月期间,袁先生多次通过淘宝催发货系统要求发货,商家明确表示“1800元/台系标价笔误,少标一个零,实际售价18000元/台”,要求袁先生补差价或退款,并强调“没有哪家冻干机会这么便宜出售”。袁先生始终未同意补差价,持续催发。

交易后至2025年1月,袁先生因商家未发货多次向淘宝平台投诉。淘宝平台均认定投诉成立,其中一笔订单因商家迟延发货72小时未揽件,平台扣除商家保证金100元赔付给袁先生,但未解决发货核心诉求。2025年1月,袁先生决定通过诉讼维权,向淘宝平台申请调取商家信息时,淘宝平台于1月20日自行关闭涉案3笔订单,并将5400元货款全额退还袁先生。平台给出的依据是《淘宝网超时规则说明》:“买家已付款,等待卖家发货,自付款之时起365天内卖家未点击‘发货’的,交易自动关闭,淘宝通知支付机构退款给买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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