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发布《关于调整保险公司相关业务风险因子的通知》,将保险公司持仓时间超过三年的沪深300指数成分股、中证红利低波动100指数成分股的风险因子从0.3下调至0.27;保险公司持仓时间超过两年的科创板上市普通股的风险因子从0.4下调至0.36,降幅均为10%。这一政策的落地早有预告,在5月7日的国新办发布会上,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局长李云泽就已表示将股票投资的风险因子进一步调降10%,鼓励保险公司加大入市力度。
《通知》优化降低权益因子,有助于提升险资权益配置意愿。中泰证券非银金融行业首席分析师葛玉翔称,若释放最低资本全部增配沪深300股票,对应资金为1086亿元。此次政策针对保险公司投资的沪深300指数成分股、中证红利低波动100指数成分股以及科创板股票的风险因子,根据持仓时间进行了差异化设置,以培育壮大耐心资本、支持科技创新。
《通知》在风险因子下调条件中设置了持仓时间,引导保险资金长期持有优质股票资产。金融监管总局相关负责人解释了如何计算加权平均持仓时间,以投资科创板上市普通股为例,保险公司季度末持仓的科创板股票按照先进先出原则,采用加权平均的方式计算其过去四年持仓时间(超过四年的按照四年计算),持仓时间超过两年的,适用风险因子0.36。
根据葛玉翔测算,三季度末险资投资股票期末余额为3.62万亿元,假设其中沪深300、中证红利低波动100成分股和科创板股票投资占比分别为40%和5%,同时符合本次《通知》要求的加权平均持仓时间标的为20%。经测算,考虑风险分散效应前静态释放最低资本为326亿元,若这部分资金全部增配沪深300股票,对应股市资金为1086亿元。若不增配股票,则改善行业偿付能力充足率幅度约1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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