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友发帖称,去年7月在郑州的一家银行中牟白沙支行取钱后,在银行门口遭遇抢劫。歹徒持枪,两人在银行门口缠斗接近20分钟,而银行工作人员和保安没有采取任何行动。最终歹徒逃离,该网友面部受重伤,一只眼睛失明。
倪先生回忆,当时他刚走出银行大门几米远,就遇到歹徒袭击。歹徒试图抢走他手上的装钱箱子,尽管倪先生受伤,但仍与歹徒缠斗了二十多分钟,直到歹徒放弃逃跑。在缠斗过程中,倪先生注意到银行的工作人员和保安站在门口,既不上前帮忙也不报警。
今年2月,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歹徒被判死缓。歹徒在法庭上承认自己在银行门口蹲点多日才等到倪先生,并对全部罪行供认不讳,未提出上诉。
涉事银行中牟县支行回应称,事件发生在2024年7月2日。监控显示,客户于11时46分在中牟白沙支行办理业务后,在网点西侧约25米处遭遇歹徒抢劫。11时48分,歹徒作案后骑摩托车向东逃离。由于视线被车辆遮挡,银行保安及工作人员未能及时发现抢劫过程。11时54分,银行工作人员拨打11时57分,救护车与警方先后抵达现场,将客户送医救治并进行现场管控。当日下午,歹徒被警方成功抓获。目前该案已判决。
银行表示高度重视此事,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调查,相关负责人多次探望客户并进行慰问。银行支持客户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感谢社会各界关注监督。银行将持续强化网点安全管理与应急处置能力,保障客户人身及财产安全。
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认为,银行作为经营性场所,对场所内及其周边一定范围负有安全保障义务。若未尽到义务造成储户损害,具有一定过错,需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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