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保障农民合法建房需求,严防发生农村建房群死群伤事故
福建省人民政府网站10月12日发布《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强化农村建房安全管理的通知》,全文如下:
福建省人民政府网站截图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加快形成“全覆盖巡查、常态化监管”的农村建房(包含新改扩建村民住宅和非住宅)安全管理长效机制,进一步强化“两违”综合治理,保障农民合法建房需求,严防发生农村建房群死群伤事故,经省委、省政府研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压紧压实属地责任
各地要全面落实“市级督导、县级主体、乡镇处置、村级哨兵”的长效机制。市级政府督促指导县级政府完善农村建房审批监管、调研督导、追责问责制度。县级政府必须建立“乡镇吹哨、部门报到、分工处置”的协调配合机制。乡镇政府切实负起属地监管责任,以村为网格单元开展全覆盖巡查,对网格员发现的“两违”、农村建房安全问题必须快速响应、快速制止、快速查处,查处难度大的,提请县级组织有关部门联合查处。对网格员未及时巡查、发现、报告、处置的,按规定追责问责。村委会负责落实巡查、报告、劝阻责任,通过制定村规民约、成立村民建房理事会等方式,强化建房联动监管。县乡未严格按照制度机制追责问责的,追究相应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