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香港接连发生疑犯逃脱事件。10月6日,一名涉嫌贩毒的18岁邓姓男子在被捕后转移至香港北区医院期间借口如厕逃脱。警方于8日凌晨在屯门区再次将其拘捕,并以“从合法羁押逃离”的罪名对其进行调查。
同一天,秀茂坪警署也发生了一起女疑犯企图逃脱的事件。这名32岁的女子涉及一宗伤人案被通缉,她在10月6日因涉嫌藏有冰毒在香港东区被捕。警方发现她是通缉犯后,将其移送到秀茂坪警署进行进一步调查。在没有戴手铐的情况下,该女子趁警员不注意,在经过警署内停车场时逃走并藏匿起来。约十分钟后,她被其他警员在警署楼梯处发现并再次拘捕。
这两起逃脱事件均发生在两天之内。根据香港警队的规定,押解疑犯时必须由两名警员看守,无论是否戴手铐,都应确保犯人始终处于视线范围内。此外,刚被捕的嫌疑人需通过特别通道进入警署,避免进入公众区域,从而减少其逃脱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