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去医院看病、住院,子女没假期陪不了,这是一个很现实的问题。9月25日,上海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24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上海市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的决定,为缓解赡养人照护患病住院老年人的压力,新增了陪护假制度:老年人患病住院治疗期间,其赡养人可享受每年累计不超过五个工作日的带薪陪护假,如果是独生子女还能再多两天。
这意味着,在父母生病住院期间,每人每年可以申请不超过五天的陪护假,符合条件的独生子女则可以申请不超过七天的陪护假。陪护假期间的工资按照本人正常出勤应得的工资发放。
截至2023年末,上海市户籍总人口为1519.47万人,其中60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口达到了568.05万人,占总人口的37.4%。65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口为437.92万人,占比28.8%,而80岁及以上的高龄老年人口则有81.64万人,占比5.4%。在调研中,很多老人反映,子女工作忙,假期少,生病护理只能靠老夫妻之间相互支撑照顾,或者是请护工。对于子女来说,他们不但要努力工作,还要承担起照顾家人的责任,常常难以兼顾。
2022年初,国务院印发了《“十四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规划》,明确提出探索设立独生子女父母护理假制度。2023年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也提出鼓励有条件的用人单位探索设立独生子女父母护理假制度,并推进相关试点和立法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