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已批复同意在接下来的两年内,开展北京城市副中心、苏南重点城市、杭甬温、合肥都市圈、福厦泉、郑州市、长株潭、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九市、重庆市和成都市等10个地区的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
郑州市全域将作为试点范围。其中,技术要素市场创新发展方面,将深化科技成果使用权、处置权和收益权改革,增加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的试点单位。支持试点单位与科技成果完成人共享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并探索创新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管理方式,允许部分市属高校和科研院所通过转让、许可或作价投资等方式授权中小微企业使用职务科技成果。此外,还将布局建设一批开放共享中试基地,推动金融支持原始创新、技术创新和产业创新,以及加强与其他区域的科技创新合作。
提高土地要素市场化配置效率方面,将推动建设用地供应与常住人口规模相适应,采用多种方式推进产业用地供应,完善土地弹性供应配套政策。全面实行工业用地“标准地”模式出让,并逐步拓展应用领域。同时,加快盘活存量土地,全面推进开发区低效用地认定、处置工作,鼓励经营主体通过建设用地整理等方式促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建立健全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完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产权制度,有序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
人力资源要素方面,将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全面放宽中心城区落户条件,试行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畅通劳动力和人才社会性流动渠道,推进事业单位管理改革,建立灵活就业人员监测管理服务平台。完善技术技能评价制度,畅通各类人才职称申报渠道,丰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职业目录清单。加大人才引进力度,实施海内外高端人才、科技领军人才等五大专项行动,优化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和工作类居留许可联动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