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信阳明港镇发生了一起醉驾追尾事故,导致三人死亡。该案件将于9月23日在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案发当天,孙某某驾驶一辆粤L牌照的小型普通客车,与黄某一同前往信阳市平桥区明港镇的一家烩面馆吃饭。两人饮用了大量白酒和啤酒。当晚22时26分许,黄某独自驾车沿333省道行驶,追尾前方董某某驾驶的电动两轮摩托车,造成董某某、董某及保某某当场死亡,黄某受伤。经鉴定,黄某驾车时速为174公里/小时,血液酒精含量为203毫克/100毫升,属醉酒驾驶,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电动摩托车上的三名死者中,两人为男女朋友关系,另一人是男子的侄女,未满三岁。女性死者的母亲陈女士在9月10日首次发声,表示失去女儿对她打击巨大,她整天郁郁寡欢,不愿出门,也不愿见人。陈女士称,女儿性格开朗活泼,非常招人喜欢,每次自己心情不好时,女儿都会想方设法逗她开心。在家里面,女儿总是最勤快最听话的一个,经常打扫家里,打工赚的钱也会存下来给妈妈买礼物。
陈女士提到,女儿和男朋友在外打工时相识相爱,两人原本计划结婚,拥有幸福的生活。然而,这次车祸让一切化为泡影。陈女士表示,她至今不敢观看事发时的监控录像,因为太残忍了,她无法接受。她明确表示拒绝和解,希望法律严惩肇事者。
据了解,该案件将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