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电信网络诈骗和网络赌博等信息网络犯罪频发,帮信罪作为其中重要一环,案件数量显著增加。值得注意的是,帮信罪呈现低龄化趋势,25岁以下被告人占比三分之一,不少未成年人和学生涉案,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为应对帮信罪的新态势和社会争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发布了《关于办理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刑事案件有关问题的意见》,明确了帮信罪的主观明知认定规则,并坚持宽严相济的原则,对未成年人和在校学生依法从宽处理。
自2015年刑法修正案(九)增设帮信罪以来,相关法律适用争议较大,现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相对滞后。此次发布的《意见》调整和整合了相关规定,进一步明确了帮信罪的主观明知认定规则,涉“两卡”帮信罪的“情节严重”认定标准,以及帮信罪与掩隐罪、诈骗罪等关联犯罪共犯的区分规则。
汪斌指出,“两卡”(电话卡、银行卡)相关案件占全部帮信犯罪案件的80%左右。尽管“断卡行动”开展以来案件数量有所下降,但相关案件数量仍处高位。为适应“两卡”犯罪形势变化,《意见》统一了“情节严重”的认定标准:出售、出租本人三个银行账户、支付账户并达到相应流水金额即视为“情节严重”;收购、出售、出租电话卡20张以上也属于“情节严重”。
当前,“两卡”犯罪组织化程度提高,形成“卡农—卡商—卡头”的组织模式。今年以来,公安部刑侦局共下发“断卡”线索78万条,打掉非法开卡团伙5500余个,缴获非法“两卡”17万余张,抓获银行、运营商内部人员23名。典型案例中,福建光广电网络集团某分公司站长和该公司防范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工作专班成员涉案。最高人民法院认为,金融、电信、互联网等行业若出现内部人员参与犯罪,社会危害性更大,应在办案过程中及时制发司法建议,落实企业主体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