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日晚,云南大理市大展屯综合市场附近发生一起悲剧,一名男童躺在街道地面上的灯影里玩耍时被一辆货车碾压身亡。当事司机表示,当时孩子处于他的视线盲区,他按了喇叭、打了转向灯并踩了刹车,但事故仍然发生了。司机称自己也是为人父母,感到非常内疚和冤枉。
事故发生后,网友们对责任划分进行了广泛讨论。有人认为货车司机应承担较多责任,也有人认为孩子家长需承担责任,还有人认为投射灯光的商家也应承担责任。目前,交警部门正在调查处理此事。
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指出,虽然司机声称孩子处于其视线盲区且已采取了相应措施,但作为机动车驾驶者,有义务确保行车安全。如果未能尽到合理的注意义务,仍可能需要承担一定责任。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此外,《民法典》第1192条也规定,快递公司作为司机的用人单位,需对司机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
付建还提到,监护人对未成年人有监护职责。幼童独自躺街上,监护人大概率存在监管失职,需承担一定责任。若广告灯亮度超标或设置不合理,影响了司机视线导致事故发生,广告灯所有者也可能需承担部分责任,家属可向其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