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国家税务总局了解到,经国务院批准,《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根据《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要求,互联网平台企业应当于季度终了的次月内,向其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平台内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身份信息以及上季度收入信息。
同时,《规定》还明确了平台内从事配送、运输、家政等便民劳务活动,依法享受税收优惠或者不需要纳税的从业人员的收入信息,以及平台内经营者和从业人员在《规定》施行前的涉税信息,互联网平台企业不需要报送。
此外,为了减轻企业报送负担,《规定》明确扣缴申报、代办申报时已经填报的涉税信息以及通过政府部门信息共享能够获取的涉税信息,互联网平台企业不需要重复报送,并对税务机关应当提供安全可靠的涉税信息报送渠道、便捷的接口服务和政策解读咨询等作出规定。
在涉税信息保密方面,规定互联网平台企业应当规范保存平台内经营者和从业人员涉税信息;税务机关应当对获取的涉税信息依法保密,建立涉税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规范税收秩序
促进平台经济长远健康发展
《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的出台,健全了常态化涉税信息报送制度,将有效维护公平税收环境,规范互联网经济秩序,促进平台经济长远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