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人机“黑飞”是指未经官方许可或未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无人机飞行活动。近日,北京市房山公安分局查获了两起无人机“黑飞”案件,操控者均为未成年人,警方依法对其监护人进行了行政罚款。
使用无人机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规定,《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等法规为无人机飞行划定了清晰的法律边界。然而,部分家长忽略了对未成年人操控无人机的监管教育,导致触犯了法规。
5月31日,房山公安分局民警在大石窝镇发现有人操作无人机飞行。经查,操控者是一名未成年人,在学校放假期间擅自操作家人的无人机飞行,且未经空管部门审批。同一天,在青龙湖镇也发生了类似情况,另一名未成年人未经批准擅自操作无人机飞行。
在这两起案件中,民警向两名学生及其监护人普及了北京市行政区域内无人机飞行审批的相关规定,并依法对监护人处以行政罚款。
警方提示家长,应认真学习相关条例,了解未成年人操控无人机的限制和要求;妥善保管好无人机,避免未成年人私自使用;如果孩子对无人机飞行感兴趣,家长应在符合规定的前提下陪同孩子进行飞行活动,并给予正确的指导。
根据《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操控微型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操控轻型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应当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现场指导。第五十条第一款规定,若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违反条例规定操控无人机飞行,公安机关将对其监护人处以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还将没收违规飞行的无人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