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乡村全面振兴步伐的推进,如何管理好农村资源资产成为社会关注的重点。2025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指出,不允许城镇居民到农村购买农房和宅基地,也不允许退休干部在农村占地建房。
然而,一些城镇居民仍然存在误解,认为他们可以购买农村小院并获得宅基地及农房的永久产权,或者通过“特殊资格权”等形式在农村获得宅基地建房。此外,还有人误以为租赁的农房可以随意翻改扩建。
根据政策规定,只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才能依法申请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因此,城镇居民和退休干部等不具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的人不能到农村申请取得宅基地。禁止以所谓的“特殊资格权”或村民决议等方式为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分配宅基地建房。
租赁合同方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部分无效。城镇居民通过签订超长期农房租赁合同变相交易宅基地的行为不受法律保护。
此外,城镇居民不得在租赁农房后随意翻改扩建,搞违规合作建房。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但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