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城管局近日公布了1至4月的建筑垃圾行政处罚情况,共查处案件568件,处罚金额达213.98万元。其中,有61件案件实施了“一案三查”制度,对源头施工单位进行了行政处罚,并通报到各工地主管部门,这提高了施工单位对建筑垃圾规范处置的积极性,确保了建筑垃圾生产者的责任落实。
建筑垃圾是城市治理中的难点问题。为推进治理成效,济南城管系统将行政执法视为建筑垃圾全过程管理的最大保障,严格落实“一案三查、源头必查,违法必罚”的工作标准。多次部署严查、严打、严罚专项行动,为市容环境提供了坚实保障。
济南城管将进一步规范执法程序,对涉及运输车辆违法行为和末端乱倒行为的行政处罚案件进行倒查溯源,对产生建筑垃圾的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并通报主管部门。通过坚持源头管理,继续推行“一案三查”制度,加大执法力度,压紧落实生产建设单位的处置责任,强化建设和总包单位对土石方分包单位和运输企业的约束力,从源头遏制违法运输和处置行为。
此外,济南城管还将发挥常态化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加强与公安交警、交通运输等部门的联动,加大对使用非核准车辆、带泥上路等各类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同时,探索建立跨区联动工作机制,以确保管理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