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司法厅在官网发布公告,面向全省公开征集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线索,范围包括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等,征集时间持续到9月30日。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提升行政执法质效是浙江深化“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的关键举措,旨在为企业减轻负担。此前,浙江召开动员部署会,在全省范围内大力开展坚决维护群众切身利益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
这次行动具体如何开展?重点要解决哪些企业和群众关心的问题?省司法厅相关负责人进行了解答。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对优化营商环境、解决企业和群众急难愁盼、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具有重要意义。专项行动将与同级纪检监察部门工作衔接,建立工作协同机制,畅通线索移交渠道。
乱收费主要包括违规设立收费项目、未按规定范围对象标准收费、未执行取消停征免征减征等降费政策、利用行政职能垄断地位指定服务强制服务收取中介服务费用或只收费不服务、违规将政府职责范围内的事项交由事业单位或中介组织承担并收取费用等。乱罚款则涉及无处罚依据擅自设定罚款项目、不具备执法资格的单位或个人实施罚款、未按规定程序实施罚款、随意给予顶格罚款或高额罚款等问题。乱检查包括检查主体无权限、无法定依据或未按照公布的事项标准及规定程序实施检查、检查频次高、重复检查多头检查多层检查、未亮证亮码检查等情况。乱查封则涵盖委托实施查封、无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查封、对与违法行为无关的场所设施财物实施查封等问题。
违规异地执法主要包括未履行协作手续或在管辖争议解决前擅自跨区域开展行政执法活动、在异地执法中超越权限或违反法定程序对企业财产采取强制措施等。趋利性执法涉及行政执法与利益挂钩、考核考评结果与罚款收入挂钩、直接或变相下达罚款收入指标等情况。执法不作为则包括该立案的不立案、办理案件超出法定期限、对执法中发现的问题不及时解决推诿扯皮拖延处理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