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天然水域使用电鱼、毒鱼、炸鱼等方式进行捕捞,会对渔业资源造成严重破坏。近日,重庆黔江区两名男子因贪吃野生鱼,在乌江二级支流中井河炸鱼时被民警当场抓获。
有群众向黔江区公安局举报称,乌江二级支流中井河边有人炸鱼。接到报警后,民警迅速展开调查。由于案发水域位置偏僻,民警决定兵分多路沿着河道两岸搜索,很快便发现了一名嫌疑人罗某。当时罗某刚炸完鱼,还没来得及打捞渔获物,河面上漂浮着被炸死的野生鱼。民警立即亮明身份制止,并迅速控制了罗某。经过突击审讯,罗某供述了另一名嫌疑人田某某。
据罗某交代,当天他在中井河附近闲逛时遇到了田某某。两人发现河道内有野生鱼,便想弄几条“尝鲜”,于是使用从他人处购买的自制爆竹前往中井河炸鱼,导致大量野生鱼类死亡。随后,民警将田某某传唤到案,并收缴了还未使用完的烟花爆竹。
经鉴定,他们使用的自制爆竹威力远超过普通鞭炮,爆炸产生的冲击波会对水生生物进行无差别伤害,尤其是幼鱼和鱼苗几乎无法生还。当前正值鱼类产卵繁殖期,两名嫌疑人的行为涉嫌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已经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目前,犯罪嫌疑人罗某和田某某二人对非法捕捞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