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日22时许,长沙市交警支队开福交警大队十中队在湘江北路兴旺路口开展酒驾整治行动。民警发现一辆行驶中的面包车形迹可疑,对驾驶人阳某(45岁,江苏南通人)进行酒精检测,结果显示其并未饮酒。然而,阳某闪躲的眼神引起了民警的警觉,当即要求他靠边停车接受进一步检查。
面包车刚停稳,阳某突然拉开车门撒腿狂奔。考虑到阳某妻子正坐在副驾驶位,为避免发生意外,民警没有立即追缉。随后,民警耐心向阳某妻子说明法律后果与利害关系,在她的配合下,通过近一小时的电话沟通劝说,阳某最终返回现场接受处理。
经询问得知,阳某两个月前因酒驾已被开福交警查处,驾驶证正处于暂扣状态。但他心存侥幸,以为只要不违章就不会被发现,于是冒险驾车出行,结果在路检时因心虚“露馅”。因涉嫌驾驶证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驾驶客运车辆违规载货,阳某将面临罚款600元、行政拘留10日、驾驶证记6分的严厉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在机动车驾驶证丢失、损毁、超过有效期或者被依法扣留、暂扣期间以及记分达到12分的,不得驾驶机动车。
为维护道路交通安全,长沙交警会定期进行分析研判,将失驾人员驾车线索推送给勤务大队进行精准查缉,请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安全文明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