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友在小红书发帖称,在云南丽江玉龙纳西族自治县的一家民宿入住后,因给出差评被对方起诉,并要求赔偿。当地法院已就此事立案。
该网友表示,2024年10月中旬和好友一起到云南旅游时,在玉龙雪山附近预订了这家民宿。之后因为某些原因给出了差评。记者尝试联系该网友但未获回复。
根据该网友的截图,记者在某酒店预订网站上找到了相关商家和公开的差评。有用户评论称700元一晚的雪山观景房看不到雪山。商家回应称入住当天是阴天,第二天又下雨,确实看不到雪山。不过也有其他用户评价称在民宿能看到雪山。
当事商家工作人员证实,他们确实起诉了发布差评的顾客。商家负责人表示,如果用户的差评确实是不实言论并对民宿造成损害,他们会维权。目前案件暂无结论及处理结果。
万商天勤(上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陈栋律师分析认为,此类事件极为罕见,通常不会诉诸法庭。民法典通过名誉权、荣誉权等相关条款保护企业商誉。酒店或民宿遭受商誉侵权时可以提起诉讼并要求道歉和赔偿损失。然而,消费者也有权利对商品或服务发表基于事实的评论。若评论中有捏造、歪曲事实或使用侮辱性言辞,则需承担侵权责任。
本案中,消费者的个人感受和商家的服务态度具有较强的主观性,难以评判是非。即使进入诉讼程序,也很难厘清事实。因此,本案很可能撤诉。各方在维护自身权益时应采用更为简便高效的方式,避免浪费司法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