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女子在公司微信群看到自己被裁员的消息冲上了微博热搜。用人单位直接在微信中通知裁员信息,随后将员工移出工作群,这种行为是否意味着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员工与公司观点不一致,最终闹上法院。
广东汕头中院近日公布了这起劳动纠纷的判决结果。案件当事人刘女士入职某公司后,未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仅签署过员工手册。某日,该公司在微信工作群发布了一则《通知》,内容提及,“因公司效益不好,经公司研究决定进行减员,减员人员为刘女士。”随后,公司将刘女士移出微信群聊。
刘女士认为,公司通过微信工作群发布通知并将其移出群聊的行为属于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因此向相关部门申请劳动仲裁。仲裁裁决公司应向刘女士支付2023年10月、11月工资及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约4.5万元。仲裁结束后,公司向刘女士支付了上述两个月的工资,但随后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判决公司无需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4.5万元。
公司方面辩称,微信工作群发布的通知仅为协商意向书,刘女士未给予确认,因此并无法律效力。此外,公司经营困难,依法可以裁减人员,不存在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