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官方回应要求公务员普通话达标】四川省语委近日印发了《关于在全省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进一步推广使用普通话的通知》,明确要求全省公务人员在三年内全部达到普通话三级甲等以上水平。
各级党政关、事业单位公务人员在以下公务场合必须使用普通话:
1.执行公务(特殊情况除外);
2.公务活动、会议的主持和发言等;
3.对外宣传,包括接受新闻采访、新闻发布等;
4.接听电话、接待来宾来访、对外联系工作等。公务人员在日常生活中应带头使用普通话。
推广使用普通话,这是法律规定的公民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明确规定:“国家推广全国通用的普通话”。《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具体规定:“国家机关以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为公务用语用字”。
据介绍,普通话水平等级分为三级六等,即一、二、三级,每个级别再分出甲乙两个等次;一级甲等为最高,三级乙等为最低。普通话水平测试不是口才的评定,而是对应试人掌握和运用普通话所达到的规范程度的测查和评定,是应试人的汉语标准语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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