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临近,多地发布关于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的最新通知。为加强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降低火灾风险,减少大气和噪声污染,保障公共安全和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各地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对烟花爆竹燃放进行管控。
在大连市,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全域及甘井子区部分街道等区域被划为管控区域。此外,文物保护单位、交通枢纽、易燃易爆物品场所及其周边100米范围内、重要设施保护区、人员密集公共场所、山林草原等重点防火区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地点也被列为管控场所。这些区域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举办焰火晚会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市民如发现违规行为可拨打12345或110举报。
沈阳市继续执行《沈阳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明确三环绕城高速公路环线以内区域等多个地区为禁止燃放区域,并详细列出了禁放的具体地点。对于违反规定的行为,公安、应急管理部门将依法查处,查实后符合奖励情形的将予以奖励。
丹东市也发布了相关通告,明确了2025年春节期间的燃放时间、禁止燃放地点和区域、限制燃放政策以及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在特定时间内可以燃放烟花爆竹,但需遵守相关规定,如空气重污染橙色和红色预警期间禁止燃放。市民有权劝阻和举报违规行为。
东莞市则规定了春节期间的燃放时间和种类,个人仅限燃放C、D类烟花爆竹,严禁燃放A、B类烟花爆竹和孔明灯。各镇街(园区)设定了具体的禁放和限放区域,并列举了禁止燃放的具体地点。违规者将面临罚款等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