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位博主在社交平台上发布信息称,因之前投诉医院食堂售卖变质米饭,收到了一份民事起诉状,要求其道歉十天、下架视频并赔偿8960元。
据此前报道,今年9月10日,该博主在社交平台发布视频反映广西南宁市第二人民医院食堂疑似售卖变质米饭。次日,医院工作人员回应称,市场监管部门已将米饭样本拿去检测,结果尚未公布。
12月9日,博主确认江南区市监部门尚未就“变质米饭”投诉给出答复,但广西新生活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及南宁市江南区人民医院以“侵害名誉权”为由将其诉至法院,并要求赔偿8960元。这笔赔偿费用包括给广西新生活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的5000元和给南宁市江南区人民医院的3960元,均为维权费用。
公开信息显示,南宁市第二人民医院江南医院即为江南区人民医院。
同日,记者联系了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表示事情仍在调查中,具体由江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理。随后,记者又致电江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表示预计今明两天会有结果。如果医院食堂存在违法行为,会在官网公示;若不存在,则会按照流程答复投诉人。工作人员还指出,博主被起诉是其与医院之间的纠纷,作为政府部门,他们仅负责检测工作。
目前,博主收到的民事诉讼处于诉前调解阶段,他正在等待市监部门的结果。记者尝试联系广西新生活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和江南区人民医院,但未能获得进一步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