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为进一步遏制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多发高发态势,最大限度切断境内不法分子与境外诈骗集团的联系,近日决定继续联合挂牌督办第四批8起特大跨境电信网络诈骗案件。这些案件包括江苏无锡“博翔园区”案、江苏盐城“巅峰科技”案、浙江嵊州“豪志园区”案、福建泉州“5·27”案、福建龙岩及重庆“盛源集团”案、重庆九龙坡“11·15”案、四川泸州“3·21”系列案以及云南怒江“8·09”案。
这批案件涉及境外电信网络诈骗集团,通常组织境内人员通过偷越国(边)境方式赴境外参与诈骗活动。犯罪集团内部组织架构严密,境内外协同配合,涉案人员众多,金额巨大。部分犯罪集团还涉嫌故意伤害、非法拘禁等严重暴力犯罪,社会影响极其恶劣,需依法严惩。
自2022年以来,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已联合挂牌督办三批13起特大跨境电信网络诈骗案件。这些案件取得了显著成效。例如,在浙江金华“12·30”案中,团队老板葛某被判处无期徒刑,团队负责人刘某、李某等10人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另有379人被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在四川南充“4·01”案中,执法合作打掉了缅甸北部地区的21个诈骗团伙,到案犯罪嫌疑人超过1000人,检察机关已对其中483名涉案人员提起公诉。福建“4·09”案中,办案机关追回损失近2亿元人民币,并对已判决案件适用罚金总额达5167万余元。
未来,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将继续加强协作,全力推进打击、防范、管控和建设各项工作措施,重点缉捕和严惩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集团头目、幕后“金主”和骨干成员,斩断犯罪链条,全力追赃挽损,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