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4日,陕西岚皋县佐龙镇黄兴村发生了一起野猪袭人事件。四名捕猎者带着猎狗上山追撵野猪,猎狗追赶的野猪进入一农户院子,袭击了76岁的胡姓老人,老人经抢救无效死亡。
记者走访了解到,捕猎队发现菜地被野猪拱过,在一处山梁上派猎犬向下追撵野猪,追撵前曾向村民借用摩托车。其中一名捕猎者陈某树表示不愿多谈此事。
岚皋县林业局表示,野猪已被移出“三有”名录,无需办理狩猎证,但涉事捕猎队未向林业部门报备。官方称这是一起偶发事件,涉事的四名捕猎者不存在行政或刑事违法,并已与家属达成和解。
法律人士指出,除了民事赔偿外,捕猎者还可能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需承担刑事责任。捕猎者没有报备,可能构成行政违法。律师认为,该事件应在野猪种群调控工作中起到警示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