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近年来持续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已累计改造完成7496个小区,惠及196万户居民。该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相关政策,结合实际制定措施,不断完善推进机制。
截至目前,全省已累计改造完成7496个老旧小区,惠及196万户居民,取得了积极成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成为“为民、便民、安民”的民心工程。安徽还积极落实老旧小区改造“三大革命”要求,对“基础类”改造内容实行应改尽改,累计更新、消除有隐患的水、电、气、热等管线管道7000多公里,修缮建筑物公共部位,实施建筑节能改造,解决了一大批房屋漏水、外墙保温等问题。按照“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原则,不断做好“完善类”“提升类”改造内容,侧重改造小区及其周边的绿化、照明等环境,推进适老化和适儿化改造,增设无障碍设施、休闲修身和公共服务设施,丰富社区服务供给,累计加装电梯约2000部。
除了进行改造建设,安徽还积极引入专业物业公司为纳入改造的城镇老旧小区提供长效运营服务。省住建厅强化党建引领物业,指导各地结合改造同步建立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社居委配合、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等共同参与的工作体系。引导居民协商确定改造后的小区管理模式、管理规约及业主议事规则,共同维护改造成果。及时组织对已改造小区“回头看”,有针对性解决改造中出现的问题。健全老旧小区房屋维修资金归集、使用、续筹机制,引导更多社会资本参与到老旧小区改造、增设充电桩、加装电梯、后期运营管理等方面。
省住建厅将督促各市住房城乡建设(房管)部门加大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巡查力度,加大对施工关键部位和隐蔽工程等关键工序的抽查抽测频率,对施工单位存在未按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擅自修改工程设计、偷工减料等行为的,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责任单位进行处罚,对发生严重工程质量问题和安全事故的,依法依规予以处理。建设单位需重点核实主要建材、构配件和设备进场试验报告,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等资料,以及改造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完成情况,并在此基础上及时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相关单位并邀请社区、居民等开展老旧小区改造工程竣工验收,充分听取居民意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对建设单位在竣工验收过程中有违反国家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行为的,不予验收备案,防止不合格改造工程交付使用。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建设工程档案管理的规定,督促建设单位及时收集、整理建设项目各环节的文件资料,并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及时移交建设项目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