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万亿+4万亿!化债举措如何减轻地方政府压力?专家解读→
昨天(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举行新闻发布会,有关负责人介绍,增加6万亿元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用于置换存量隐性债务。
根据安排,新增债务限额全部安排为专项债务限额,一次报批,分三年实施,2024至2026年每年2万亿元,支持地方用于置换各类隐性债务,为地方政府腾出资源更好发展经济、保障民生。
增加地方政府债务限额6万亿元
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许宏才:增加6万亿元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置换存量隐性债务。为便于操作、尽早发挥政策效用,新增债务限额全部安排为专项债务限额,一次报批,分三年实施。按此安排,2024年末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限额将由29.52万亿元增加到35.52万亿元。
今年起直接增加地方化债资源10万亿元
发布会上,财政部部长蓝佛安表示,安排6万亿元债务限额置换地方政府存量隐性债务,是今年一系列增量政策的“重头戏”。
财政部部长蓝佛安:从2024年开始,我国将连续五年每年从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中安排8000亿元,专门用于化债,累计可置换隐性债务4万亿元。再加上这次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的6万亿元债务限额,直接增加地方化债资源10万亿元。
蓝佛安表示,2029年及以后年度到期的棚户区改造隐性债务2万亿元,仍按原合同偿还。上述三项政策协同发力,2028年之前,地方需消化的隐性债务总额从14.3万亿元大幅降至2.3万亿元,平均每年消化额从2.86万亿元减为4600亿元,不到原来的六分之一,化债压力大大减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