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职性格测试被一票否决属于就业歧视
小钟在应聘某互联网公司时,虽顺利通过了笔试和面试环节,却在完成性格测试后没有了下文。招聘流程显示停止于性格测试阶段,而人力资源部门未给出明确解释。另一家公司则直接告诉小钟,因其性格测试结果与岗位需求不符,故不予考虑。这种情况下,求职者往往不了解自己在性格测试中的具体不足,信息不对称明显。
周雨晴在申请某公司运营助理岗位并面试成功后,被要求完成一项性格测试。数日后,她收到通知,测试结果显示她偏内向,不符合岗位要求,公司强调这仅是对岗位匹配度的评价。周雨晴对此感到不解,认为性格属性并不能全面反映她的工作表现。
一些企业在招聘中采用MBTI测试来筛选人才,该测试依据不同性格维度将人划分为16种类型。部分求职者反馈,即便他们在某些方面如社交能力上并不逊色,但因测试结果与岗位预设的性格类型不符而失去工作机会。网络上不乏因MBTI测试未达标而错失工作的抱怨之声。
MBTI测试本意在于自我认知与人际交流,若成为决定求职成败的关键因素,其公正性与合理性受到质疑。部分求职者开始研究如何在性格测试中呈现企业期望的答案,市面上甚至出现了所谓的“通关技巧”和题库,进一步模糊了测试的真实目的。
小钟觉得,性格测试可作参考,但不应成为决定性因素,因为求职者可能会为了通过测试而扭曲真实的自我展示。此外,仅凭性格测试结果拒绝求职者可能构成就业歧视,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侵犯求职者的合法权益。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的江点序律师指出,性格测试的主观性和标准不一可能导致其合理性存疑,且强制求职者提供性格信息可能违法。若遭遇此类歧视,劳动者可诉诸法律或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尽管如此,目前就业歧视案件的赔偿金额偏低,可能影响劳动者的维权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