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日,长沙中院通过其微信公众号公布,前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秘书长曹炯芳因受贿与滥用职权案于5月16日被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判决结果为:曹炯芳因受贿罪被处以十一年六个月有期徒刑及二百万元罚款,滥用职权罪则被判四年六个月有期徒刑,合并执行十三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二百万元。其所有违法所得均被没收,上交国库。曹炯芳未在上诉期内提出异议,判决现已生效。
据公开资料,曹炯芳自2016年至2021年担任湘潭市委书记。在职期间,他滥用职权导致湘潭违规新增债务435亿元,财政压力巨大,遗留33项未完成工程。2021年7月,曹炯芳转至湖南省人大任职,但于次年3月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湖南省纪委监委调查。同年11月,他因涉嫌受贿罪被提起公诉,2023年7月,又因涉嫌滥用职权罪被移交给检察机关作进一步审查起诉。
曹炯芳在湘潭市委书记任内,为追求快速政绩和个人晋升,无视2016年湘潭市政府已达到债务风险预警的情况,强行决定非法融资借贷。湘潭在他的五年多任期里,被财政部列为一类债务预警区域。
电视专题片《忠诚与背叛——2023湖南正风反腐警示录》中,曹炯芳现身悔过。该片揭示,他推动的“精美湘潭两年行动”不顾财政状况,大范围进行拆建,提出高昂的城市美化计划,总投入达617亿元,最终许多项目变成形象工程或半途而废,包括湘潭火车站北区的水景项目、巨额投资的窑湾历史文化街区以及多项基础设施建设。
曹炯芳指示下属以“创新融资”为名大举违规借款,导致湘潭债务激增,众多工程烂尾,严重影响了经济社会发展。到2021年曹炯芳离职时,湘潭全年财政收入仅126亿元,税收不足85亿元,而他个人也被查实受贿2495万余元,包括纵容其兄在湘潭获取工程项目利益。
面对组织的多次谈话和要求其主动交代问题的机会,曹炯芳并未把握,选择对抗调查。甚至在预感组织将对其展开调查后,与其妻邓某某烧毁家中难以解释来源的外币,企图掩盖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