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新规)正式实施,后又强调禁止以彩礼为名借婚姻索取财物,依法遏制高额彩礼,让婚姻始于爱,让彩礼归于“礼”。
随着“彩礼新规”正式施行,多地判出“第一案:结婚半月闪离返还20万;“520”送的首饰不算彩礼;酒席钱、上车钱、离娘钱也算彩礼……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西安市灞桥区人民法院在3月1日披露一桩典型婚约财产纠纷((2023)陕0111民初8621号),判决显示女方需要退还的“彩礼”竟然高达50万,数额之高令人咋舌,其中判决细节亦值得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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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4年转账70万
事情是这样的。
男方李某(原告)与女方董某(被告),同为1992年生,分别住西安市临潼区及灞桥区。两人为高中同学,2017年7月建立恋爱关系,历经3年后于2020年10月2日订婚。
谈婚论嫁,彩礼自然需要商议。男方表示,期间他们按照民间习俗、女方及其父母要求,多次支付彩礼高达641498元。
但随后,已走入订婚环节的双方感情破裂,双方就彩礼退还事宜协商未果,这才上了法院。
图片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至于感情为何破裂,文书中并未详述,但在订婚后屡次、分批支付的“彩礼”值得关注。
据法院查明,2019年1月1日至2022年10月8日期间,原告的中国工商银行工资卡向被告转账共计321376.4元;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5月25日期间,原告的中国银行工资卡向被告转账共计39222元;2018年1月至2021年12月,原告通过微信向被告转账154304元,被告向原告转账58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