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组织对124批次电动自行车产品
进行抽查
其中
26批次电动自行车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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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图片可查看大图)
1.标称天津比德文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电动自行车,规格型号:TDT1735Z,不合格项目:反射器、照明和鸣号装置,充电器与蓄电池;
2.标称天津市捷畅电动自行车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电动自行车,规格型号:TDT009Z,不合格项目:反射器、照明和鸣号装置;
3.标称天津醒狮电动车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电动自行车,规格型号:TDT027Z,不合格项目:结构,车速提示音,淋水涉水性能,反射器、照明和鸣号装置,电气装置;
4.标称天津市林达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电动自行车,规格型号:TDT520Z,不合格项目:车速限值,整车质量,车速提示音,淋水涉水性能,反射器、照明和鸣号装置,充电器与蓄电池;
5.标称天津嵩宇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电动自行车,规格型号:TDT300Z,不合格项目:反射器、照明和鸣号装置,电气装置,防火性能;
6.标称天津御鑫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电动自行车,规格型号:TDT1909Z,不合格项目:车速提示音,反射器、照明和鸣号装置,电气装置;
7.标称天津比乐电动自行车有限公司生产的电动自行车,规格型号:TDT-1906Z,不合格项目:反射器、照明和鸣号装置,充电器与蓄电池;
8.标称天津创合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电动自行车,规格型号:TDT01Z,不合格项目:反射器、照明和鸣号装置,充电器与蓄电池;
9.标称天津超威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电动自行车,规格型号:TDT109Z,不合格项目:车速限值,反射器、照明和鸣号装置,电气装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