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有老师被“举报”了。
最近,南京中医药大学某堂专业课上,老师讲授古代文献里的性学内容,被学生拍下课件发到网上。
“少儿不宜”“有悖师德”“太露骨”的批评汹涌而来,校方回应,“正在处理此事”。支持老师的声浪也不低,“谈‘性’色变不可取,上纲上线太可怕”。
我向来认为,大学的校门应该对公众敞开;但我坚决反对,随意用各种角度攻击专业角度;我更不同意,让教师群体身处“扩大化举报”的环境。
建设畅通的途径,让教育工作者接受监督,保护受教育者的权利,没有任何问题,但“举报”有可能存在“扩大化”的倾向吗?
有些事的确发生过,幼儿园老师虐打孩子、中学教师性侵女生、大学教授“压榨”学生……我们必须警惕,当儿童身上出现令人费解的伤痕,当少年情绪陷入难以扭转的崩溃,当青年学子无法面对“导师”“论文”“研究课题”……他们接受教育的场所,也许出现了违背“教育”二字本质的情况,甚至是违法犯罪的行为,我们要关注、要追问,必要的时候,要诉诸“举报”甚至“报案”的渠道。已实施3年多的“强制报告制度”正是这种“警惕”和“责任”有效的法律实践。
然而,在另一些情况下,“举报”会显得有些违背常识。
几个月来,我关注到不少举报老师的新闻,有老师因为作业布置得“太少”而被举报;有老师穿了一条裙子,被学生家长投诉“穿得妖里妖气,不像正经人”;还有一名年轻教师,入职第二天就被家长举报没有经验、带不好班,令人哭笑不得。如果这些“举报”还能被教师以“无奈”视之,被学校以“加勉”处之,那么另一些举报则不是荒诞剧,而是恐怖片。
《半月谈》杂志曾发表一篇名为《不实举报等有增加趋势,不少教师如履薄冰明哲保身》的报道,提到仅在2021年,就有7起幼儿园虐童、性侵等不实举报在家长中引起巨大恐慌。此外,有学生因未获得奖学金怀恨在心,伪造聊天记录诬告辅导员;有自媒体包装陈年旧案,制造“虐童”情况频发的假象;有网友以讹传讹,在一些教育类新闻事件发生后,广泛传播未经核实的推测。